注册企业性质的研究院
来信人:bj***90
时间:2024-08-23
我单位为全国性社会团体,请问能否注册成立企业性质的研究院
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答复时间:2024-08-23
您好,来信收悉。党政机关(含政法机关)主办的社会团体不能成为企业的投资人(股东)。除社科人文类研究机构不予登记以外,其他领域申请从事研究业务的,可以在名称中使用“研究”字样,应当登记为公司制企业。其他类型市场主体不得在名称中使用“研究”字样。具体情况建议您详询拟登记市场主体所属登记机关。您今后如有其他企业登记注册的业务、网站操作等问题,可拨打 11616611 咨询。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。